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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港澳宝典资料大全2024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实施方案

来源:教学促进办公室    编审:    审核:    日期: 2023-11-09 14:11:58

第一章    

第一条  教学质量是衡量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是学校发展的基础和根本,是学校的生命线。为全面贯彻我校的办学指导思想,提高全员质量意识,全面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教学质量监控和保障体系主要是以教学质量控制为核心建立起来的规范、科学有效的组织运行机制。针对影响教学质量的主要因素加以监督、控制、协调和评价,建立通畅的信息反馈网络和有力保障,从而营造并维护良好的育人环境,达到最佳教学效果。

第三条  教学质量监控的主要内容是对教师教学过程、学生学习过程和学校教学管理过程和教育教学质量等所进行的检查、监督和评价。

第四条  教学质量监控的最终目的是建立一套完善的教学质量监控和保障体系,保证教学目标的实现。通过教学质量监控,提高全体教职工的质量意识,树立正确的教学质量观,坚持严格的质量标准,对教学质量实行客观、科学、公正的检查和评价,进而对人才培养全过程进行管理,确保教学质量不断提高,以质量求发展。

第二章  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及其职能

第五条  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由教学决策指挥系统、教学质量标准系统、教学运行管理系统、条件保障系统、教学质量监控反馈系统构成。

学校建立由校长为第一责任人,主管校长负责和领导,教务处具体组织和实施,教学促进办公室督导专家组进行监督和指导,教学分院(部)为主体,各职能部门协助的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

第六条  教学决策指挥系统。学校实行学校、教学分院(部)两级管理,学校在主管教学校长、教学委员会的领导和指导下,教务处协调组织与实施;教学分院(部)在分院(部)院长(主任)领导下,全面规范地开展教学质量管理工作。

教学决策指挥系统的职能是对学校办学定位、发展规划、人才培养目标、教学管理过程、教学改革、教学质量奖惩等进行调控,对教学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制定人才培养目标、培养办法(理念、思路、模式)和各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制定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运行办法,保证整个教学活动的正常运转;根据教学质量监控反馈系统提供的信息对教学工作做出必要的调整,并及时对教学检查评估系统提供指导性意见。

第七条  教学质量标准系统。由校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务处、教学促进办公室、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教师发展中心等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质量标准系统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各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目标制(修)定专业建设质量标准、课程建设质量标准、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标准、教师教学质量标准、学生学习质量标准、教学管理质量标准、教学服务质量标准、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以及评价标准和评价办法等。

  教学运行管理系统。由教务处、教学促进办公室、学生工作处、分院(部)负责具体实施。其主要任务是执行质量标准,组织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质量工程建设、实践教学工程建设,使用和调配教学资源,制定教学规章制度与教学规范,掌控教学运行;执行专业人才培养办法,组织实施各类教学活动,开展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发挥全体师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组织教学比赛、学生竞赛、学生能力素质测试等活动;采集各类质量信息,配合教学质量监控部门开展质量监控与质量评价,提出质量改进意见与建议。

  条件保障系统。学校教学条件保障系统由教务处、教学促进办公室、人事处学生工作处、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网络与计算机实训中心、资产管理处等职能部门和分院(部)教学条件保障系统组成。主要任务是围绕学校教学工作需要,为教学工作、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提供各种条件支持和保障。如生源的数量和质量保障;师资队伍的数量与质量保障;教学经费保障;教学用房保障;实验室、实习场所的保障;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保障;图书资料、校园网和网络资源保障;运动场、活动场所及设施保障;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经费和场地保障;校园文化建设保障;校园安全保障等。

  教学质量监控反馈系统。由教务处、教学促进办公室学生工作处、院(部)等负责实施。主要任务是通过对决策质量监控、质量标准监控、质量建设与管理过程监控、条件支持和保障状况监控等各类质量信息和各专项质量评估结果进行全面地分析与研究,得出综合质量评价,找到存在的质量问题和成因,并结合收集到的质量改进建议,提出整体的质量改进办法和具体质量改进意见,反馈给质量决策指挥系统和相关子系统,以推动质量保障系统整体优化。

第三章  教学质量监控和保障制度建设

第十  学校加强教学质量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教学质量保障机制,形成科学、合理、可行的教学质量管理体系,努力规范质量管理行为,确保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

第十  学校建立健全教学检查制度、教学评优制度、教学督导制度、听课制度、学生信息员制度、教学质量信息公开制度等,对教学质量实施全过程监控与管理。

第十  学校加强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健全教学条件保障制度,增强服务意识,规范管理行为,有效保障教学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第十  各有关职能部门应根据教学质量管理的基本内容,结合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制订相关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

第十  学校根据教学质量管理的基本内容,制订港澳宝典资料大全2024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评价内容和标准。

第四章  教学质量监控系统的运行

第十  常规教学检查

常规教学检查包括定期教学检查、经常性教学检查、重点教学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一)定期教学检查

一般开学初进行以教学准备、师生到课情况,教师课前准备和课堂情况为重点的期初教学检查;第9-11周,进行以教学进度、教学内容和效果,作业批改情况为重点的期中教学检查;期末以考试环节监测考风、考纪为重点的期末考核检查。各检查时间依具体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二)经常性教学检查

经常性教学检查应贯穿整个教学过程,其内容主要包括教师到课情况(教师是否有迟到和提前下课现象),学生上课出勤情况及课堂纪律,各类实践教学进展和完成质量情况等。

(三)重点教学检查

对学生反映问题较大、课堂教学质量存在严重问题,或不能完成正常教学任务的课程根据不同时期工作重点及教学工作存在的共性问题开展重点教学检查。其目的是把教学检查工作深入化,及时解决课程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发挥作用。

检查方法:由教务处、教学促进办公室和分院(部)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检查。分院(部)根据学院的部署负责本部门检查工作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并将检查结果形成总结材料,及时送交教务处或教学促进办公室。

第十  专项教学检查评估

通过单项评估,对教学过程及教学效果实施监控。

(一)依据学校相关教学质量评价办法、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标准、学生评价教师教学工作办法等,每学期学院开展四位一体”评教活动,即学生评教、督导专家评教同行评教(主要指教师相互评教)分院(部)领导评教,从而对任课教师教学质量进行客观评定,全面获取教师教学质量信息,激励广大教师积极进行教学内容、方法、手段的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依据《港澳宝典资料大全2024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港澳宝典资料大全2024实习教学工作管理办法》,《港澳宝典资料大全2024课程设计教学管理办法》等,每学年学校对各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实习、课程设计等实践教学工作进行全面评价,规范和加强实践教学各个环节的监控,有效地提高工作水平,确保实践教学质量。

(三)依据《港澳宝典资料大全2024实验室工作管理制度《港澳宝典资料大全2024实验教学管理办法》和《港澳宝典资料大全2024主要教学环节质量评价标准》,每学期学校对实验室管理和/或实验教学质量进行一次检查评估,目的在于进一步规范实验教学过程,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投资效益,使实验教学切实成为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意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有效手段。

(四)依据《港澳宝典资料大全2024考试管理办法》,每学期对期末考试试卷进行检查评估,目的在于严格规范考试的命题、阅卷、评分、统分和试卷分析,提高期末考试的可信度和质量。

第十  教学信息监控

教学质量信息反馈对于及时发现和处理教学过程中的问题十分重要,通过反馈机制,实施教学信息的监控。

(一)督导员信息反馈。督导专家通过听课及深入分院(部)了解教学主要问题,及时向学校领导、职能部门反馈教学及教学管理方面的意见。

(二)学生信息员反馈。通过学生信息员填写教学信息反馈表,对教师授课方式、教学内容和课程安排等有关教学的各个方面的问题反馈到教务处和教学促进办公室,再由教务处和教学促进办公室进行分类统计、整理,反馈给各分院(部)任课教师。

(三)教师信息反馈。通过召开教师座谈会等形式,及时获取信息并反馈到各分院(部)、教务处和校领导。

第五章  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运行

第十  专项制度保障

(一)教学督导员制度。依据《港澳宝典资料大全2024教学督导工作规定》,教学督导员通过听课、查课、座谈、检查等形式,有重点地监控教学运行过程,评估教学质量;收集、分析、调查和研究教与学中存在的问题,指导任课教师提高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对教学管理工作提出合理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二)听课制度。依据《港澳宝典资料大全2024关于领导干部和教师听课制度与考核的规定》和《港澳宝典资料大全2024教学督导工作规定》,学校建立领导、专家、同行教师的三级听课制度,听课人要按要求完成听课任务。教学促进办公室可根据特定情况,随时组织专家进行重点听课。

(三)学生评教制度。根据《港澳宝典资料大全2024学生评价教师教学工作实施办法》,每学期期中和期末2次组织学生进行集中评教,汇总学生评教结果,纳入该教师课堂教学综合评价中。

(四)教师教学水平与质量的考评由教学促进办公室负责。依据学生评分(占50%)督导专家评分(占30%)、同行教师评分(占10%)院部领导评分(占10%)进行综合评定,综合评定的分数即为教师的教学水平与质量的得分,一般每学期综合评定一次,并将综合评定的结果及时报送校领导和反馈到教师本人所在分院(部)。

二十   激励与约束机制保障

按《港澳宝典资料大全2024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办法》、《港澳宝典资料大全2024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条款,实行奖优罚劣。

第六章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均按本制度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的相关条款,由教务处、教学促进办公室负责解释。